14岁的小雯经朋友介绍至某文身店咨询文身事宜,双方以150元达成交易,该文身店经营者在小雯双臂文上花图,并于手腕处文上两个汉字。
小雯母亲发现女儿文身后起诉至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要求文身店返还小雯文身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同时申请鉴定,要求文身店赔偿文身清洗费。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文身店经营者,应当知晓文身对未成年人身体及人格权益可能造成的损害。在通过外观理应可判断原告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被告未进一步核实其年龄便提供文身服务,既违反职业道德,亦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精神相违背,故应承担60%的主要责任。
“文身”属于有创行为,通过针刺破皮肤并渗入颜料,形成永久色素沉淀,产生长期留存的图案。文身色素通常需要多次激光清除,总体清除周期在一年以上且费用高昂。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PG电子官方平台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因此,文身店或文身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顾客的年龄身份尽到审慎注意义务,避免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