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全市消防救援力量,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满足保山市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保山市消防救援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隆阳区、腾冲市、施甸县、
此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指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在城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工作的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为承担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承担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国家消防救援人员职权。
本次共招聘33名,岗位涉及战斗员、驾驶员、通信员、作战文书等岗位,工作地点为隆阳区、腾冲市、施甸县、龙陵县及其辖区乡镇。具体为:隆阳区10人,腾冲市3人,施甸县10人,龙陵县10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保山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表》。
(2)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色盲、口吃、纹身,无精神病史、遗传、慢性及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功能的疤痕或身体畸形;
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驾龄且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作战文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思维活跃,文字功底扎实,熟练操作电脑,有办公室文秘/党建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消防救援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消防设施操作证者;
4.持有B1以上驾驶证,或有消防特种车辆装备维修、无人机操作、潜水作业等特殊技能者;
6.具有文艺、体育、中文、新闻传媒等专业特长,服役于国家、省、市相关运动队并取得级别证书或参加赛事获得奖项证书、国家认可的职业证书、级别证书等情况,予以优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有吸毒史的;
2.在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服役/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非正当理由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次招聘由保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局具体实施,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专业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培训等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选择意向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可填报岗位调剂意愿;
3.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资料到对应县(市、区)消防救援局指定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具体地址:
4.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对应县(市、区)消防救援局(站)报名邮箱,邮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
附件2:《保山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
3.符合优先条件/岗位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退伍证、驾驶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及党员介绍信或可证明党员身份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局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微信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测试项目PG电子官方网站及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体能训练标准》执行,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保山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表》;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及心理。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需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政审要求:报考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随后由单位统一发函至当地公安局核查;
3.政审内容: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面貌、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及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2.岗前培训+试用期:录用人员需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2个月,培训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2.正式工资:(1)消防救援局专职队员:5000—6000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工资根据月绩效浮动);(2)乡镇专职队员:4000—5000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工资根据月绩效浮动)。
2.首次签订劳动合同1-2年(各单位按实际执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2.每月安排6天轮休,遇重大任务无法轮休的适时补休,享受带薪年休假福利;
3.每年享受1次免费年度体检,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婚假、生育陪护假等法定假期;
1.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为国家行政编制内的单列消防员编,在职年限计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年限;
1.本次招聘由保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发布,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局具体组织实施并享有本辖区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2.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微信告知,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辅导班,谨防诈骗;
4.报考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6.录用人员需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队伍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分配和管理,违反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及相关制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