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五河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符合体检标准;
8.无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9.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
10.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及具有其他通信、电脑使用等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熟悉党政机关及消防救援系统公文写作规范,能独立撰写工作总结、报告、通知等材料;
(2)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掌握文件排版、数据统计及演示文稿制作技能;
(1)熟悉消防救援接处警流程和应急指挥基础业务,熟悉五河县各乡镇及重点单位地理位置分布;
(2)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统筹协调能力,能快速准确处理各类突发警情信息;
(4)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3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双休日除外)。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退伍证、文凭证书、一个PG·电子月内征信报告及微信号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驾驶员需提供B2以上驾驶证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及特殊岗位所必须的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面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及家属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3.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名。
1.五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录用人员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岗位工作(以灭火救援为主),工作地点在五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所属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被录用人员自愿服从分配。
2.招聘人员录用后与五河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非全职政府专职队员(上4休2);合同期间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及单位考核为全职政府专职队员,合同期满后,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工资薪金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7.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
有关招聘政策及体检、体测等后续信息,由大队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通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