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7日至2007年5月6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8.已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持有A1驾驶证;具有信息通讯、计算机编程、计算机应用、无人机驾驶、人工智能开发、新闻媒体、财会、医疗护理等专业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PG电子文化有限公司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攀枝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707室)。
3.报名资料:填写好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附件1、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加分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同时,将填写好《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10%。
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
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 “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因故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顺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加2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加1分;
2.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政法委、组织、人社、公安部门表彰人员,加1分;
4.全日制警察、政法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加0.5分;
5.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加0.5分;
7.信息通讯、计算机编程、计算机应用、无人机驾驶、人工智能开发、新闻媒体、财会、医疗护理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加0.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党员证明、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附加分值+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10%。
总分相同者,先后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排序后成绩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服从岗位分配。
被聘用人员与攀枝花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结束后,凡参加了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作为市公安局辅警聘用候补人选。当市公安局相关岗位出现缺额且未公开招聘时,可按所需岗位专业、成绩高低,依次组织体检、政审进行补聘。候补资格至市公安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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