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10月27日讯 综合媒体报道 今日,黄子韬与韩国SM公司的官司在韩国做出二审判决,黄子韬败诉。对此,黄子韬工作室回应称:“对于今日韩国法院做出的二审不公平判决,我们不能认可,绝不接受。韩国是三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并不会生效,同时我们也已经做好一切准备,继续上诉维权!同时,截至目前,SM在我国境内起诉黄子韬侵权的PG电子官方网站有关案件均以败诉收场,北京、上海两地法院的判决更加证实了SM公司一直所主张的所谓专属经纪权在中国法律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无法得到中国法院的支持。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任何阴谋都会落空!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
随后,韩国SM公司方面也作出回应,“大家好,我们是SM公司。2017年10月27日,首尔高等法院在黄子韬针对SM提起的‘专属合约无效诉讼’抗诉审判中判决原告(黄子韬)败诉。自4月份宣告的一审判决后黄子韬的抗诉也被驳回。SM公司对于裁判部的明智判决感到欣慰,今后也将在全球化市场展开积极活动。同时,为了亚洲演艺产业的发展,为建立遵守合同和信义的公正惯例而尽全力。“
前韩国EXO成员黄子韬自从2015年退出EXO组合之后,即向首尔法院对SM公司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判处自己与SM公司的协议无效。但是当年4月的一审判决中,黄子韬被判决败诉。
黄子韬在一审之后随即提出上诉,但是这场历时2年的艺人诉讼案件今天在首发法院依然被做出维持一审判决的决定,也就PG电子官方网站是说,黄子韬二审败诉了。
而EXO的另外早已解约的中国籍成员吴亦凡因为接受了当地方媛提出的和解建议,所以反倒没什么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SM公司还在中国当地法院反诉了黄子韬,公司于2015年10月向黄子韬提告的“请求偿还垫付款”纠纷已经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SM公司胜诉,黄子韬被要求向SM公司偿还已垫付的款项和相关利息。
而早在2015年9月SM公司还以黄子韬在中国的娱乐圈行为触犯了其公司签约艺人的“专属经纪权”为由将黄子韬搞上了北京东城区法院,此案件最终以黄子韬胜诉告终。
可以说,黄子韬与SM公司的纠纷,双方在漫长的互相诉讼、反诉讼打拉锯战过程中,简直乐此不疲,SM公司不想这么轻易放过黄子韬,而黄子韬又是一个轻易不肯认输的人。
有消息显示,黄子韬压根没有接受和吴亦凡一样的和解建议,而是选择诉讼来解决纠纷。这也和黄子韬的家庭背景有一定关系,黄子韬的爸爸黄志忠身价200多亿,曾为山东青岛富豪榜排名前十位。
不差钱的韬韬要的是一个名份,而不是在乎损失多少钱!但为何SM公司反复的纠缠黄子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