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为“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八条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湾坡路108号(邮编:572014)第九条开设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互联网营销官方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星级咖啡师方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空中乘务、空中乘务(国际班)、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旅游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电商运营方向)、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会展策划与管理(环球旅拍方向)、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网络新闻与传播、市场营销(奢侈品营销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智能财务方向)、大数据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跨境电子商务、软件技术(栈开发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二十五个专业及方向。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一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div>